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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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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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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沈阳化工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82.4万平方米(约合1235.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8平方米;生师比16.7;专任教师91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1.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2.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306.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515.6元;图书142.2万册,生均图书83.8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3.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要求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三、专业设置

专业设置情况如下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生)
备注
1 020301K 金融学 4年 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2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年 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3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年 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对俄贸易方向
4 030302 社会工作 4年 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法学 4800  
5 050201 英语 4年 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4800  
6 120201K 工商管理 4年 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7 120203K 会计学 4年 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8 1305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4年 6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9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工学 5200  
10 070202 应用物理学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200  
11 080202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2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3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4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5 080403 材料化学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6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7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8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9 080408 复合材料与工程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0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1 080501H 能源与动力工程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30000 中外合作办学
22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3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4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5 080801 自动化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6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7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8 080902 软件工程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9 080903 网络工程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0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1 081504 油气储运工程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2 082403 林产化工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3 082901 安全工程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4 120103 工程管理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5200  
35 070301 化学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200  
36 070302 应用化学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7 081702 包装工程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8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9 081302 制药工程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0 081303T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1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2 082502 环境工程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3 082507T 水质科学与技术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4 083001 生物工程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5 080717T 人工智能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6 120108T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5200  
47 120111T 应急管理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5200  

(注: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沈阳化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化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生学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关于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政策的通知》(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规定执行,各招生专业学费见“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收费标准。

住宿费收取标准:900-12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 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辽宁省*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学校综合奖学金特等3000元/生/年、一等16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三等400元/生/年。

助学措施包括特困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2750元/生/年(具体发放金额以当年国家相关文件为准),以及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国家研究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制四年,采用“4+0”人才培养模式,即:学生在沈阳化工大学完成四年的学习,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沈阳化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招生纳入中国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其它省市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份,投档方式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实行“3+1+2”新高考改革省份,各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专业未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专业根据在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专业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加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实行“3+3”模式高考改革省份,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实行“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首选科目为物理,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专升本录取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6.2021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八、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

1.招生项目:排球,网球

2.招生办法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按照《沈阳化工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需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择优认定部分品学兼优、体育特长突出的考生。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录取时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文件执行。

九、艺术类招生办法

我校在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市,凡取得该省市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艺术成绩采用考生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招生办法按《沈阳化工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章程》执行。

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市投档原则投档。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课成绩×60%)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十、联系*、网址

咨询*:024—89388462、89388461、89388469、89388470、89389400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网    址:http://zhaosheng.syuct.edu.cn

 

 

沈阳化工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


沈阳化工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

我校为进一步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2017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计划:拟定招生20人,具体人数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际需要和考生水平及测试成绩确定,最终计划5月初公布。

1.男子排球队招收6人,其中主攻2人,接应2人,副攻1人和二传1人,根据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2.网球招收14人,其中男子网球单打2人,男子双打4人,女子网球单打2人,女子双打4人,混合双打2人。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程序

符合报考条件者登录沈阳化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syuct.edu.cn/,进入资料下载,下载并填写《沈阳化工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报名表》,于3月3日前将报名表原件,身份证、二级证、成绩册、秩序册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邮寄到沈阳化工大学招生办。

四、报到及测试安排

1、验证

报名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与报考项目一致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和省级及以上相关竞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原件,考生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须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等级证书须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进行查验。请考生报名前登陆该系统查验证书。证书在系统上未能通过查验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证书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对等级证书无法在查询系统查验且无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的报名材料,学校将不予审核。

招生办公室对报考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专业测试。初审合格考生于2017年3月9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原件、比赛秩序册原件和成绩册原件到沈阳化工大学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到手续,领取准考证。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上述材料原件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不能参加专业测试。

2、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17年3月10日(周五)8:00

测试地点:学校体育馆

3、测试内容:

(1)排球:

自由人测试:立定三级跳(15分)、三六米移动(15分)、自由人接发球、扣球、双球技术、实战技术运用(70);

其它位置测试:助跑摸高(15分)、立定三级跳(15分)、三六米移动(15分)、实战技术运用(55分)。

(2)网球:移动能力测试(20分)、羽毛球掷远(10分)、底线正反手击球(30分)、发球测试(20分)、实战比赛(20分)。

注: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反*承诺书》,学校可能对考生进行*抽查检测(检测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对药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测试成绩。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文化课考试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17年起我校不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单独招生组织文化课考试。凡是获得“文化单独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交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上午下午
9:00—10:3014:00—15:30

4月22日语文数学
4月23日政治英语

五、录取原则

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统一专业测试并获得通过,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我校方能录取。

2.我校将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考生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和招生计划,在国家规定的比例内确定不同等级的考生合格名单。

3.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如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生源省份的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4.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经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认定为成绩优秀、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我校将在考生生源省份的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5.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生源省份省级招办审核同意的基础上,按照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至额满。

6.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参照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

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专业为工商管理。候选考生在高考成绩及控制分数线公布后3日内按省级招办和我校招办的要求填报志愿,第一志愿报考沈阳化工大学,并将高考考生号、高考文化成绩、填报专业等信息告知招生办公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2.获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预录取的学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训练、活动,并承担相关比赛任务。入校后,运动队训练比赛将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运动队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组织专家组对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替考、冒名顶替入学、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七、领导和监督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024-89388315

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沈阳化工大学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对考生和推荐学校的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联系方式

1.招生办公室

联系*:024-89388469

通讯地址:辽宁省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沈阳化工大学招生与就业处招生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22房间)

邮编:110142

2.体育系

联系*:024-89389342

通讯地址:辽宁省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沈阳化工大学体育系

邮编:110142

九、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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