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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教务处 延安大学教务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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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天高考网小编整理了延安大学教务处 延安大学教务处*,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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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怎么查成绩?

延安大学成绩网上查询方法:

1、打开浏览器(建议用以Webkit内核开发的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219.244.0.18,回车后即登入延安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如截图

2、任意找一个有链接的地方,比如“信息维护”;

3、右键“信息维护”,弹出的菜单选择“审查元素”;

4、这时可看到由蓝色条纹选中的一段代码(如图);

5、先复制一段代码,这是最关键的一步——<A onclick="GetMc('成绩查询);" href="xscj_gc.aspx?xh=自己的学号&xm=自己的名字&gnmkdm=N121605" target=zhuti>成绩查询</A>

6、然后在这段代码靠前面一点,不如“span”上面再右键,弹出菜单,选择“Edit as Html”;

7、点击之后整段代码变成可编辑状态;

8、将刚才复制的代码粘贴过去。记得将“你的学号”和“你的名字”要改成你自己的信息;

9、然后空白处点击一下,这样修改就算已经做好了。再回到正方系统页面,可以看到 之前的“信息维护”已经变成了“成绩查询”。

10、点击“成绩查询”就可以查询自己已公布出来的成绩了。

延安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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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为延安大学,英文名为Yan’an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0719。延安大学成立于1941年9月,其历史可以上溯到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现为陕西省人民*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陕西省一本招生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推荐院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现设有16个二级学院、1个独立学院和11所附属医院,61个本科专业,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计划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四条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号。现有延安大学新城校区(延安市新区公学北路1号)、杨家岭校区(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号)、萃园校区(延安市宝塔区延大路4号)等3个校区。互联网域名为https://www.yau.edu.cn。
第五条学校的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六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的毕业要求,颁发延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延安大学普通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延安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校校长,主管副校长,教务处、学工部等部门负责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学校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
第九条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学校将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延安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调阅考生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录取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分配专业。
第十五条对于普通文理类进档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分配专业时优先考虑文化课总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分配专业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六条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需达到本科分数线,按照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统(联)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都相同且无位次顺序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七条体育类考生高考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均需达到本科分数线,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都相同且无位次顺序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八条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
第二十条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公布的2022年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录取。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英语和翻译专业所在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相关补充规定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2022年,我校继续实施“优师计划”,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我省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报考优师专项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学校、定向就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取消优师专项录取资格。优师专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县域(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优师专项毕业生须全部按协议定向任教,原则上不得违约,对毕业后拒不按规定履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六章学费与奖励
第二十四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徐特立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励体系;对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为主要方式的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延安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咨询*:0911-2650768、2650788、2650758(传真)
监督投诉*:0911-2650033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w.yau.edu.cn
微信公众号:延安大学招生办
通讯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延安新区公学北路1号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6000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延安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不一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延安大学新生开学时间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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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报到时间为3月5日、6日两天,3月7日正式上课。

1.各学院、各部门要按照学校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工作专班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实做细假期师生疫情防控工作,为春季开学做好充分的准备。


2.人事处要制定假期教职工离校返校工作流程,引导教职工就地过年,非必要不离校、非必要不离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延安的,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进行报备。后勤处要主动对接社区,加强对来校返校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属地防控政策,守住师生健康安全底线。


3.学工部要制定留校学生假期教育管理方案,安排好学生学习、生活等有关工作。后勤处要精心做好学生公寓、餐厅、澡堂等生活保障;教务处协调做好学生线上学习课程资源供给;保卫处要严格假期门禁管理,未经许可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确保留校学生平安顺利度过假期。


4.党校办、规划处、学科办要聚焦学校2022年度落实“十四五”规划和“申博”工作,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各学院、各部门要抓住假期时间,提早谋划、推进年度重点任务,确保学校各项任务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5.后勤处要牵头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学校两校区水电气暖管网开展系统排查整改,保卫处要加强山体巡逻和校园治安、消防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开展一次隐患排查,确保假期校园安全、师生健康平安。

陕西:延安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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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延安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为延安大学,英文名为Yan’an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0719。延安大学办学历史可以上溯到1937年,现为陕西省人民*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陕西省一本招生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推荐院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现设有17个二级学院,1个独立学院和11所附属医院,61个本科专业,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学位类别,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五条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号。现有延安大学新城校区(延安市新区公学北路1号)、杨家岭校区(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号)、萃园校区(延安市宝塔区延大路4号)等3个校区。互联网域名为 http://www.yau.edu.cn 。

第六条学校的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的毕业要求,颁发延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延安大学普通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延安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校校长,主管副校长,教务处、学工部等部门负责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学校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

第十条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学校将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延安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调阅考生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五条对于普通文理类进档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分配专业时优先考虑文化课总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分配专业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六条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需达到录取线,按照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统(联)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都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七条体育类考生高考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均需达到录取线,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都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八条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

第二十条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已公布的2021年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录取。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英语和翻译专业所在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第二十二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相关补充规定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2021年,我校实施“优师计划”,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我省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报考优师专项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学校、定向就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取消优师专项录取资格。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后到定向县域(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优师专项毕业生须全部按协议定向任教,原则上不得违约,对毕业后拒不按规定履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六章学费与奖助

第二十四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徐特立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励体系;对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为主要方式的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延安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咨询*:0911-2650768、2650788、2650758(传真)

监督投诉*:0911-2650033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sw.yau.edu.cn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延安大学教务处*

一、延安大学教务处联系*和联系方式
二、延安大学简介
延安大学 是*同志亲自命名、中国*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现为陕西省人民*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属重点大学、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

1941年,******政治局决定将陕北公学、中国女子大学、泽东青年干部学校合并成立 延安大学 ,吴玉章任校长。之后,延安鲁迅艺术文学院、自然科学院、民族学院等相继并入。1947年 延安大学 部分师生远赴东北、华北、西北各地办学。1958年7月,陕西省人民*决定重建 延安大学 。1998年,延安医学院、延安市人民医院与 延安大学 合并成立新的 延安大学 ,被列为陕西省省属重点大学。2005年,陕西省人民*与教育部共建 延安大学 。2011年,学校被列为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

建校80年来,学校得到了*等党和国家历任领导人各种不同形式的关注和支持,1944年5月24日,*主席亲自出席 延安大学 开学典礼并发表讲话指出,“我们这个学校是一个包括政治、经济、文化课程的学校。”1970年12月,周恩来总理亲笔批示,“ 延安大学 不仅要办,而且要办大办好”。*、*、*、*、胡*、*、*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曾给予了 延安大学 亲切的关怀。*在福建工作期间,曾亲自协调相关企业给 延安大学 捐资建设了多媒体教室。2017年9月19日,*对 延安大学 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弘扬延安精神,勇于改革创新,把这所具有光荣历史的大学办得更有特色、更有水平。”新时期, 延安大学 的毕业生遍布陕北老区、祖国各地,尤其是为推动陕北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特殊的作用。

学校现有本科生15180人,硕士研究生1814人,教职工1423人;设有18个二级院系、1个独立学院和5所附属医院,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1个本科专业,6个省级优势和特色学科,5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旅游局红色旅游创新发展研究基地,7个省级科研平台,2个院士工作站。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近200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38项,累计发表高水平论文1300多篇,授权专利300余件,多项成果在陕北地区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2015年,学校被列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申报单位。学校与 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等知名高校开展了本科、硕士、博士联合培养,与美国、澳大利亚、台湾地区等30多所知名高校开展了合作办学。

延安大学 是新时期延安精神的传播中心,学校依托全国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基地、陕西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陕西省大学生延安精神教育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研修基地和教育部机关党校培训基地等教育基地,创办了“窑洞大学”和“泽东干部学院”,为来自全国各地的15万余名的青年和干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在省委、省*,市委、市*的大力支持下,2016年4月22日,学校启动了新校区建设,新校区办学规模为13000人,建筑总体量为56.7万m2,规划建设55栋建筑,计划于2018年竣工。届时,一座功能完备、设施先进、质朴实用、开放共享、绿色智慧的现代化大学校园将矗立在圣地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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