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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东退役士兵院校 2023年山东协和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今天天天高考网小编整理了2023山东退役士兵院校 2023年山东协和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

2023山东退役士兵院校 2023年山东协和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复试分数线

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复试分数线如下:

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研究生成绩于2月19日上午9:00公布,其具体分数线如下图所示:

学校对此此考试分数线也做了一些相关说明,具体如下:

1、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为相应学科门类(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的最低分数线,单科、总分须同时满足要求。各招生学院(部、中心)可根据其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划定本单位复试分数线并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为:单科降10分,考试科目满分为500分的,总分降40分,考试科目满分为300分的,总分降24分;

强军计划复试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55分,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的,单科不低于30分,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的,单科不低于45分;

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55分,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的,单科不低于30分,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的,单科不低于45分。

其他信息:


2023山东退役士兵院校 2023年山东协和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1、专科升本科方面,具有高职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在校生,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2、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 3、本科读研方面的优待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帆正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态颤悔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 补充 退役免试政策介绍如下: 普通高校在校生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洞逗,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可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安置方面,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 作为退役士兵报考专升本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2. 在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自愿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士兵。

2023年浙江省退伍士兵免试专升本有哪些院校 - 百度...


2023山东退役士兵院校 2023年山东协和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3年浙江省退伍士兵免试专升本有哪些院校介绍如下:

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告竖判医药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万里纤念学院 。浙江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大学等。

退役士兵免试专升本政策如下:

1、专升本分为两个考试,第一个是文化课程考试,第二个是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退伍军人免试专升本,并非是完全不用考试,对于大多数退伍大学生而言,只有文化课是免考的。只有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了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才会免于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2、退伍大学生专升本的录取是不会划定录取线的。录取会依据志愿,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直到人袜改数录满。因此在填报志愿时,也要根据自己的优势来客观和理性地填报。

3、退伍大学生专升本的录取,只进行一次投档录取,原则上不进行征集志愿或调剂。因此志愿填写时,需要合理,避免滑档。

4、如果被录取,但是主动放弃的话,不再享受退伍大学生的免试专升本政策。主动放弃这里也就是指,被录取,但是没有到学校报道。

2023年退役士兵考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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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退役士兵免试专升本政策

2023退役士兵免试专升本政策如下:

自从2022年开始,全国各省份都落实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的利好政策。各地的基本要求都橡带是退役颤如枯士兵+专科毕业生,即可免试入读本科。(具体政策各省有出入,以省份要求为准)

但是免试也不完全是免除所有的考试,只是免除了各省份专升本的文化课考试,不和普通考生一样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考核,但本科院校仍然会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者专业测试。

一般来说专升本政策公布后都有一个相对稳定茄洞期,也就是说短时间内退役士兵专升本免试仍然会持续进行,同学们不用担心23年又会取消免试。至于免试政策公布时间,根据各省份2022年的政策来看,一般在专升本总的招考政策公布同时也会明确退役士兵免试的相关信息。

对于想要免试专升本的退役士兵而言,你们需要关注两个省份专升本的政策:一个是入伍地,一个是专科就读地。因为部分省份在专升本退役士兵免试政策中规定,退役士兵既可以在专科就读省份升本,也可以在入伍地升本。

一般而言,2022年9月退役的同学可以参加2023年专升本免试,2023年9月退役的同学可以参加2024年免试专升本。

2023年山东协和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3年 山东 协和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协和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学 校招 生 工作 ,确保学校2023年单独 考试 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文件精神和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协和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协和学院  学校代码:1332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 邮编:250109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临港街道温泉路5688号(遥墙校区) 邮编:250107

第六条 学校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办学体制:民办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指导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八条 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

l.严格执行山蚂败神东省教育厅关于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政策规定;

2.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3.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九条 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2508人。其中单独考试招生普通类计划2000人,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408人。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最终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第五章  报考要求及体检

第十条 报考条件

1.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枯灶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医学类各专业不能录取。

3.体检: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六章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

1.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闷亏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 志愿 及服从志愿。

2.确认报考我校志愿及专业无误后,考生需通过山东协和学院网站网上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具体缴费时间请关注我校官方网站,缴费 成功 不允许修改报考信息,考生所缴报考费概不退还。

第七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

(一)单独招生

1.文化素质考试。2023年2月27日9:00-11:00。

2.专业技能测试。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知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

(二)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

1.素质测试或 面试 。2023年2月27日14:00至结束。

(三)综合评价招生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

3.素质测试或面试。2023年2月27日14:00至结束。

第十三条 考试方式

采用线上或线下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方式视疫情防控需要确定,我校将在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十四条考试科目

1.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分别为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共计200分。

2.素质测试或面试按照专业分组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道德品质、兴趣爱好、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对专业和专业所对应的产业认知情况、职业价值观、职业素养与报考专业的匹配程度、将来从事所报考专业应具备的潜能等,分值100分。

3.综合评价招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值100分,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分值100分。

第十五条考试成绩评定

1.单独招生考试成绩为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

2.综合评价招生成绩总分值100分,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和我校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三部分构成,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占10%,我校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占30%。成绩计算办法:综合评价招生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60%+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30%。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相应分值。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3年招生的文件规定。

2.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所有考生必须完整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我校组织文化素质考试或只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并取得单科成绩的我校各专业均不予录取。

3.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择优录取,未参加我校素质测试或面试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和我校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三部分构成。

4.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择优录取。

5.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间我校不接受考生修改及放弃志愿申请,请考生志愿填报时务必慎重填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

6.已被我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所有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九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资格审查及证 书 颁发

第十九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 新生 相同。

第二十条 录取考生需持本校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中学(人事)档案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在规定报到截止日期之前向学校来函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严格审查、复核学生准 考证 、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等相关材料,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材料相一致,凡不一致者,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二条 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学生在规定学期内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协和学院。

第十一章  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立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五条 如考生对我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环节有任何异议,可进行投诉或举报,*0531-81307265。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0531-88795666  88795777

网址:www.sdxiehe.com  www.sdxiehe.edu.cn

电子邮箱:sdxiehezjc@sdxiehe.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

邮政编码:250109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协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均为欺诈违法行为,与我校无关。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协和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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